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上路,最重關5年,屏東警走入街頭加強執法宣導

【記者宋正宗/屏東報導】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今(111)年6月1日施行,為讓民眾了解如何防範跟蹤騷擾,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自5月1日起,於所轄市集、車站、公園等民眾聚集地方執行街頭宣導。
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李忠華表示,跟騷防制法規定,針對特定人反覆實施跟蹤尾隨、盯梢守候等八種行為樣態,只要被跟騷者覺得害怕或不舒服,即有可能觸犯跟騷防制法,最重關五年。
新法賦予的保護措施,包括針對跟騷者由警方開立告誡書;告誡後二年內再犯,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;如果法院核發保護令後,跟騷者仍有跟騷行為,即違反保護令罪;跟騷態樣嚴重者得向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,以保護被害人。



另外李隊長亦呼籲民眾,為避免跟蹤騷擾情事,建議應儘量走在人多的地方或有監視器的街道、大馬路,如果可以的話,可以請同事或家人陪同接送上下班。面對有糾纏不清的追求者,應明確理性拒絕對方的追求,談話間避免激烈、貶抑人格尊嚴的言詞。
對於網路訊息騷擾,可善用手機截圖功能,防止訊息被收回,並建議被害人勿自行刪除相關訊息圖片,以保全證據。
另外自身被跟蹤騷擾的被害事實,應詳細記錄日期、地點等,相關的紀錄都可以當作他日報警佐證。



面對新法尚未施行之跟蹤騷擾行為,李隊長表示仍會持續依內政部警政署所頒訂相關計畫,確實管制跟蹤騷擾案件,並依相關法令辦理;針對有高危險之跟蹤騷擾者執行約制告誡,絕不容許法律空窗期。民眾遇有跟蹤騷擾情事,隨時可以撥打一一0報案專線或前往派出所報案,也能就近向執勤中的員警求助,警察人員都會立即提供必要的協助,確保民眾人身安全。

宋正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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